1、森林、草地、湿地、野生植物等资源的调查、监测与评价。
2、林草湿土地变更、林业有害生物等专项调查、监测与评价。
3、林业工程造林核查、有害生物防治核查、采伐限额检查监测与评价。
4、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。
5、林业有害生物、林业保护及修复、工程建设等项目规划编制。
6、森林采伐限额、占用林地定额、森林经营方案专题规划编制。
7、林业、草地、湿地生态工程设计。
8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论证,森林资源评估及论证。
9、林地林木案件鉴定、灾害评估等。